8964

8964

Monday, January 5, 2009

不知所謂的黃成智!又係基督徙喎!



係咪又要逼我岐視基督徙呢?那些《基督膠》!完全要用粗口鬧佢地嫁!

家暴條例的紛爭原全係無聊的!無可能因為一部份人的岐視而使一條有義意的條例不獲通過?家庭關係一定要引伸埋婚姻關係喎!話到明唔會有關係都唔得,不過改過個名就得!不知所謂!

做唔做同志係一個personal的choice,點解要管人地?那只是人地兩個人的關係,點解要管人地?點解D基督膠咁X煩?

那條粉腸黃成智…其實咪又係想在基督徙身上得到著數,人地人多勢眾嘛,到時見佢可以維護佢地D白痴道德,就會幫佢當住個mass拉票嘛…

真係好X憎D基督膠!

係咪佢個上帝話可以因為自己唔鍾意某D野就唔俾人地被保護呢?

又或,係咪別人唔鍾意異性就抵佢俾人打?

點解改左個名就OK先?原全唔合邏輯的!我地唔係睇事的本質嗎?個名唔同都係講同樣野喎…不過個名改過一個我順耳D就OK喇…D人係咪虛偽啊?

又一次引證「基督膠」係偽善的一群!咁夠pop就講“點改個名都唔approve保障同志”囉!夠膽就話“抵佢被人打囉”!反正佢地個心就咁想啦!又唔敢喎…即係明知咁講係有問題啦!但重要堅持,要人改過個名,不知所謂!

咁不如叫《XX條例》算啦!或者直頭叫《家乜春條例》…反正自己可以自由對號入座囉!

跟據Cambridge Dictionary,domestic 是:adjective ,relating to the home, house, or family 。所以,同一屋簷下的人物關係都應該可以立入Domestic Violence的保障喎!家庭呢個字點解,根本冇必要拉到婚姻上面喎…邊個話domestic包括marriage先?

不如唔好改名啦…依家D議員的程度咁低,用英文無人識反對嫁喇!

那班壞鬼議員,如果只係為左一個字而唔投票,香港議員真係廢人囉!

如果教會人士以厘個原因否定個《家暴條例》,我鄙視佢囉!主教都咁話!!教友們幾時會變得咁自以為是,覺得自己的睇法是事實的全部?點解唔見佛教徙咁「麻X煩」??雖然我係天主教徙…我完全唔明同我睇埋同一本聖經的怪胎們囉!

……………

家 暴 條 例 民 主 黨 祭 黨 紀 息 紛 爭
何 俊 仁 : 須 按 黨 立 場 投 票   否 則 紀 律 處 分

【 本 報 訊 】 多 個 同 志 及 婦 女 團 體 昨 日 群 起 圍 攻 民 主 黨 , 質 疑 該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黃 成 智 違 反 選 舉 承 諾 , 不 支 持 《 家 庭 暴 力 條 例 》 的 修 訂 。 該 黨 主 席 何 俊 仁 即 時 重 申 支 持 該 條 保 護 同 性 戀 者 免 受 家 庭 暴 力 的 議 案 , 更 祭 出 黨 紀 , 指 若 有 人 不 按 黨 立 場 投 票 , 將 要 面 對 紀 律 委 員 會 處 分 。 黃 成 智 繼 續 死 撐 沒 有 作 出 有 關 選 舉 承 諾 , 將 向 黨 中 央 要 求 豁 免 跟 隨 黨 立 場 投 票 。   記 者 : 林 俊 謙

民 間 人 權 陣 線 昨 日 舉 辦 《 家 庭 暴 力 條 例 》 研 討 會 , 民 主 黨 正 、 副 主 席 何 俊 仁 、 劉 慧 卿 , 以 及 公 民 黨 湯 家 驊 等 立 法 會 議 員 出 席 , 但 焦 點 人 物 黃 成 智 缺 席 。 多 個 同 志 和 婦 女 團 體 的 代 表 即 場 展 示 一 份 立 法 會 選 舉 前 由 民 主 黨 發 出 , 包 括 黃 成 智 競 選 團 隊 簽 名 的 回 應 信 , 表 明 支 持 家 暴 條 例 修 訂 議 案 , 團 體 又 展 示 一 封 由 民 主 黨 秘 書 處 發 出 , 重 申 黃 成 智 有 關 立 場 的 電 郵 。
對 於 黃 成 智 現 以 身 為 基 督 徒 為 由 , 表 示 不 支 持 代 表 贊 成 同 性 戀 者 組 織 家 庭 的 修 訂 議 案 , 香 港 基 督 徒 學 會 余 承 志 批 評 : 「 黃 成 智 參 選 時 講 得 唔 清 唔 楚 , 投 票 時 就 搬 個 宗 理 由 出 , 根 本 係 欺 騙 選 民 。 」 有 同 志 團 體 更 要 求 黃 一 旦 不 按 民 主 黨 的 立 場 投 票 , 民 主 黨 應 勒 令 他 退 黨 , 「 一 個 候 選 人 點 可 以 話 自 己 無 被 通 知 , 就 可 以 簽 之 後 出 爾 反 爾 ? 」



黃 成 智 堅 持 爭 取 易 名
湯 家 驊 亦 批 評 , 根 據 目 前 《 家 庭 暴 力 條 例 》 修 訂 議 案 , 即 使 將 同 性 戀 的 同 居 人 士 列 入 保 障 範 圍 , 亦 不 會 給 予 同 性 關 係 法 律 認 同 的 效 力 , 政 府 亦 早 已 表 明 , 同 性 戀 同 居 者 受 家 暴 條 例 保 障 , 與 同 性 婚 姻 合 法 化 毫 無 關 係 。 他 不 點 名 批 評 黃 成 智 , 若 再 在 互 聯 網 動 員 宗 團 體 反 對 修 訂 案 , 只 會 加 深 社 會 矛 盾 。
面 對 泛 民 主 派 同 僚 及 關 係 一 直 友 好 的 民 間 團 體 圍 攻 , 何 俊 仁 即 時 申 明 , 民 主 黨 選 前 發 出 的 資 料 全 屬 正 確 , 對 新 一 屆 民 主 黨 的 立 法 會 議 員 亦 具 約 束 力 。 他 又 指 考 慮 過 黃 成 智 和 其 他 宗 團 體 的 意 見 後 , 仍 認 為 支 持 修 訂 案 不 會 涉 及 他 們 擔 憂 的 問 題 。 何 俊 仁 將 要 求 黨 員 一 致 投 票 支 持 修 訂 案 , 又 表 明 反 對 批 准 黨 員 豁 免 投 票 , 「 如 果 黨 決 定 唔 畀 豁 免 , 有 人 仲 唔 跟 , 呢 個 就 係 紀 律 問 題 , 會 由 紀 律 委 員 會 處 理 。 」
黃 成 智 昨 日 接 受 查 詢 時 仍 然 否 認 曾 作 上 述 選 舉 承 諾 , 更 辯 稱 該 黨 秘 書 處 職 員 發 出 電 郵 前 未 有 知 會 他 , 強 調 會 繼 續 爭 取 將 《 家 庭 暴 力 條 例 》 易 名 為 《 家 居 暴 力 條 例 》 , 若 不 成 功 則 會 申 請 豁 免 , 並 呼 籲 宗 團 體 繼 續 表 達 意 見 。 他 不 願 回 應 民 主 黨 將 以 黨 紀 處 分 反 對 修 訂 案 的 黨 員 的 問 題 。

No comments: